杭州法院判例:公司以AI替代员工为由裁员违法,判赔26万元
2026/05/02 23:37阅读量 14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一家科技公司以“AI大模型技术升级,质检工作AI可自行完成”为由辞退员工,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26万余元。法院认定,公司以成本优势为由裁员不属于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且调岗降薪方案不合理,将技术迭代风险转嫁给劳动者。
事件概述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涉及AI替代人力的劳动纠纷判例。一名35岁员工小周(化名)于2022年入职杭州某科技公司,担任AI大模型“质检员”,负责审核AI与用户交互生成的答案。2025年,公司以“AI大模型技术升级,原来需要人工完成的质检工作现在AI自己就能做了”为由,提出将其从主管降为普通员工,月薪从2.5万元降至1.5万元。小周拒绝后,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
判罚结果
小周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庭判定公司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6万余元。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维持仲裁结果,判决公司按2N标准(即双倍经济补偿)支付赔偿金。
法院核心观点
- 裁员理由不属法定情形:公司解约并非因业务裁撤、经营不善或减少亏损等消极因素,而是基于AI的成本优势,这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 调岗方案不合理:公司提供的调岗降薪方案导致待遇大幅下降,并非合理的协商方案。
- 风险转移问题: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五庭庭长丁晔表示,从企业视角看,应用AI提效降本是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但从劳动者视角看,因技术变革而失去岗位或被降薪,实质是公司将正常的技术迭代风险转嫁给劳动者。
值得关注
该案为AI替代人工引发的劳动纠纷提供了司法参考。法院明确否定了企业以“AI成本更低”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强调技术迭代风险不应由劳动者独立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