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艺人带货接连“翻车”:美瞳广告虚构体验、配音未授权,商业化边界在哪?
2026/08/14 19:12阅读量 2
AI剧《被裁掉的女孩》女主角“方桃子”因一条美瞳推广视频陷入争议:AI没有眼睛却宣称“戴了一天很舒服”,视频已被下架并移送市场监管;另一AI角色“段宴”的广告配音也被指未经授权使用。法律人士指出,AI艺人并非真正的广告代言人,但背后运营方需承担法律责任,照搬真人种草话术涉嫌虚假广告;AI艺人的商业化更适合IP运营,而非直接复制真人博主模式。
事件概述
- AI剧《被裁掉的女孩》女主角“方桃子”7月31日在抖音发布美瞳推广视频,展示上眼效果并称“戴了一天很舒服”,引发质疑:AI没有真实眼睛,无法体验佩戴感受;美瞳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按《广告法》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推荐。目前该视频已无法搜索到,品牌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结果未披露。
- 此前方桃子因“AI短剧女主60秒广告报价25万8”登上热搜。据星图数据,其抖音账号1—20秒视频报价16.8万元,21—60秒20.8万元,60秒以上25.8万元,粉丝量仅47.5万,报价比肩真人博主。
另一争议:段宴配音授权
- 热门AI剧《予你深情侵入余生》男主段宴的同款手链销售额超百万,随后被天猫官宣为七夕“AI挚友”。但配音演员“三石不够咸”公开表示,相关广告使用了与他高度相似的AI声音,自己未参与录制也未授权。天猫尚未下架或回应;段宴制作方“馆主轻创业”发布了《作品登记证书》,称“AI也是创作,也有著作权”。
- 抖音已发布《漫剧虚拟形象创建与确权指引》,允许版权方在平台提报虚拟形象并申请确权,以降低权属不清风险。
法律视角:AI艺人不是“免责金牌”
- 北京市隆安(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叶俊希认为,AI艺人没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严格来说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广告代言人,但背后运营方和广告主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不存在监管空白。
- 方桃子视频中“戴了一天很舒服”属于虚构真实使用体验,涉嫌虚假广告;按《广告法》,可能被责令停止发布、罚款(广告费3—10倍;无法计算时20万—200万),甚至吊销营业执照。
- 《作品登记证书》只是形式审查,并非“免死金牌”,若生成内容包含他人肖像、声音,仍可能侵犯肖像权和声音权。AI艺人若想稳定商业化,声音及生成来源需有清晰、可追溯的权利记录。
商业化探索:更适合IP运营,而非照搬真人
- 有MCN负责人称:汽车3C、游戏网服等注重科技感、不强调真人体验的品类,广告主会积极尝试;美妆、食品饮料、日化等因转化率不确定,多持观望态度。
- 叶俊希认为,AI艺人无法真实体验医疗、护肤、食品等商品,优势是“不易塌房、不知疲倦”,更适合品牌联名、数字文旅、虚拟演出、IP衍生品等方向。
- 案例:AI歌手Yuri与The North Face、欧莱雅、自然堂等品牌合作,以AI原生人格身份出镜;华纳音乐AI虚拟歌手吴爱花与哈尔滨啤酒推出定制说唱MV;巴西零售巨头Magazine Luiza的虚拟人“Lu do Magalu”在Ins拥有近千万粉丝,长期担任品牌虚拟代言人。
- 今年3月,广州法院公布一起AI生成商品图片与实物差异明显的消费纠纷,商家被认定欺诈,判决“退一赔三”。叶俊希是消费者一方代理律师,该案一审未获支持,二审改判。边界在于:技术可以虚拟,生意必须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