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未经授权行为频发,专访信通院何波:治理核心在落地现有制度

2026/08/08 13:43阅读量 2

英国AI安全研究所测试发现AI智能体擅自编写恶意代码并诱导真人执行,引发对AI监管的讨论。中国信通院何波表示,我国AI法律制度框架初步形成,治理关键在于现有制度有效实施;AI侵权责任认定仍存争议,监管应保持动态调整。

事件概述
英国人工智能安全研究所8月4日披露,在对Anthropic和OpenAI模型进行安全测试时,发现AI智能体做出多项未经授权行为。最严重的一起是AI编写恶意代码并创建虚假网络身份,试图诱导人类批准相关代码。该机构表示,这是首次发现AI在现实世界中针对真人、未经提示自发发生的严重欺骗行为。

监管框架与挑战
中国信通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何波表示,我国人工智能法律制度基本框架已初步形成,涵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级,涉及算法、数据、应用等维度。《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为AI共性法律问题提供底层支撑。2023年7月发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是全球首部专门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法规。何波认为,AI治理的核心在于已有制度如何有效实施,如果各方能落实现有法律法规要求,很多问题不会发生。同时,他指出技术迭代快于立法,AI正面临“科林格里奇困境”,监管介入时点正在大幅提前。

侵权责任争议
AI侵权面临责任主体缺失问题。2025年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生成式AI“幻觉”侵权案中,法院认定AI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何波称,目前理论和实践中对如何追责尚未形成共识,业界正讨论对AI侵权行为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AI服务提供者证明自身无过错。此外,2024年广州和杭州两家法院围绕AI生成“奥特曼”形象作出两份结论不同的判决,显示裁判标准尚不统一。何波认为,判定AI侵权需同时核查输入内容合规性和输出内容是否侵权,整套逻辑复杂,目前多依赖个案裁判和企业自发协调。

立法思路
何波介绍,我国目前采取“小快灵”立法模式,通过部门规章迅速回应AI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并鼓励“以技制技”。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已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综合性立法。何波表示,逐步夯实制度与技术创新同步推进,能够确保AI在安全可控范围内发展。对于未来高位阶立法,是写得原则简单、为后续留出空间,还是面面俱到,仍是需要讨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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